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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违法,不可用EGF作原料

信息来源:yuanliao.biz   时间: 2019-04-17  浏览次数:51

解答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违法,不可用EGF作原料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违法,不可用EGF作原料

具体如下:

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

寡肽-1和表皮生长因子(EGF)有何区别?EGF可否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寡肽-1和人寡肽1(表皮生长因子,EGF)非同一种物质。寡肽-1为甘氨酸、组氨酸和赖氨酸等3种氨基酸组成的合成肽。而人寡肽-1又名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 EGF),是由53个氨基酸组成的 “53肽”,分子量为6200道尔顿单位。

寡肽-1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而人寡肽-1未被收录于该目录,一般在医学领域使用较多,临床适应症为外用治疗烧伤、创伤及外科伤口愈合,加速移植的表皮生长。由于分子量较大,EGF在正常皮肤屏障条件下较难被吸收,一旦皮肤屏障功能不全,可能会引发其它潜在安全性问题。基于有效性及安全性方面的考虑,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如何变更?

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申报行政许可未获批准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已获行政许可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此前在自贸试验区已完成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如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能否在提交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时,一并选择多个进口省份?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的有效期如何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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