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9日讯 今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平光制药”)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于2019年10月29日依法暂停其“片剂、原料药(苯甲醇)"生产,并责令其整改。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上述相关生产范围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该企业的风险控制措施,恢复片剂、原料药(苯甲醇)生产。
中国网财经5月9日讯 今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平光制药”)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于2019年10月29日依法暂停其“片剂、原料药(苯甲醇)"生产,并责令其整改。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上述相关生产范围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该企业的风险控制措施,恢复片剂、原料药(苯甲醇)生产。